【台灣醒報記者蔡惠玲台北報導】高鐵停駛事件,消基會26日呼籲要賠償旅客轉乘額外費用損失。高鐵25日早上因為訊號異常,停駛44班列車,影響約3萬5千名旅客。消基會呼籲,對於因高鐵停駛造成損失的旅客,高鐵除了退換票,也應負擔民眾轉乘、轉車費的額外消費。但台灣高鐵發言人陶令瑜受訪回應,根據「旅客運送實施要點」,高鐵無法賠償旅客轉乘費用。 消基會董事長張智剛認為,此次事故原因高鐵表示「非天氣因素而影響」,應屬可歸責高鐵事由,所以消費者若因此產生的其他損害,提出損害賠償,高鐵應盡最大誠意妥善處理。 消基會祕書長曹立芬表示,有些旅客知道停駛訊息後,轉乘其他交通工具;有些旅客則留下來,待高鐵恢復運轉。沒有搭乘高鐵,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的乘客,由於高鐵站多半在郊區,可能搭計程車轉運,造成轉乘費用增高,卻是額外的負擔。還有民眾打電話到消基會投訴,因為高鐵停駛,造成生意合約沒有談成,及造成上班遲到,被老闆責罵等。 消基會認為,高鐵除了退換票,也應負擔民眾轉乘、轉車費的額外消費,不能僅以退票的心態處理類似事件。另外高鐵也必須在第一時間公告通知,把訊息同步讓媒體發布;另外高鐵也要以簡訊通知網路訂票民眾,不該讓民眾到車站後才發現停駛。若民眾有搭乘爭議,消基會即刻開始受理投訴。北區:02-27001234中區:04-23757234南區:07-2261234 但高鐵表示,如果25日購買暫停營運時間內的車票,並在恢復營運後改搭乘其他列車的旅客,均可持票根至各車站兌換一年內有效、不限搭乘區間的全票乘車券。 但是根據「旅客運送實施要點」,旅客因轉乘其他交通工具所衍伸的額外費用,高鐵無法賠償。 圖說:高鐵停駛餘波盪漾,消基會呼籲高鐵賠償旅客損失。(Photo by rail02000 in Flickr) 新聞來源: YAHOO新聞 | 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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